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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东:移动互联网时代音乐人如何进行版权保护

11月30日消息,第六届中国版权年会于今日在北京召开。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沛东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徐沛东谈音乐版权保护

在演讲中,徐沛东称版权是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强烈的娱乐体验,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音乐的复制、传播效率大大被提高,盗版也变的非常容易。因此移动互联网对音乐版权的运营与保护成为亟待研究的新课题。

以下是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沛东的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想谈一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音乐人的思考。刚才我收到了著名的书法家给我写的字,叫乐声丰沛,心系阳光。我们是一群弱势群体,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有时候我们感到非常无助,刚才莫言先生谈的非常羞涩,不好意思。前不久我接待了美国格勒米先生的总裁先生,他们说他们的运营靠版权,靠版税。在这个时代,我们音乐人要想传播自己的作品,反而要付给传播单位钱。所以我想谈一谈,准备的稿件。

在古老的时代,人类语言产生之前,就是靠原始的语音来表达的思想或者情感。音乐不仅仅是一门艺术,也是人类文明有序的组成部分,它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的形态和载体以及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发展进程里,音乐具有无比神奇的力量,它是我们精神生活中的阳光,使生活更加美好。从产业角度看,音乐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文化消费产品。最广泛的音乐消费群体赋予了音乐产业巨大的市场和增长空间,音乐产业的核心是音乐作品,没有了音乐作品,音乐产业将丧失生存的基础。但如果音乐作品被他人随意非法盗用,音乐产业将难以正常发展,因此可以说版权是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

移动互联网是新兴的产物,也是未来发展必须必然的趋势,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强烈的娱乐体验,因此移动互联网对音乐版权的运营与保护成为亟待研究的新课题。数字技术及互联网飞速发展广泛使用,极大的增强了音乐产业的创作力和传播力,催生了新的业态和表现形式。

数字音乐、网络音乐异军突起,成为音乐产业发展的主流。在运营方面,正版音乐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可能会好于在传统互联网的发展。传统互联网的发展一般是免费的习惯,给音乐发展发生了一些阻碍。而在移动互联网上用户的付费习惯已经形成,传统唱片公司的倒闭,明星自立门户是传统音乐人对数字市场化的一种应对,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时代,音乐产业只靠版权收益已经无法生存,国内的音乐内容不乏有好的创作,面对移动互联网出现的机遇,大家应该共同去探求。

我想回忆一下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的简单历程,一改革开放以后音乐音像业有快速发展,由于当时中国还没有完整的著作权法。无论对于海外的音乐制品还是国内的原创音乐作品,根本不存在著作权法和版权的概念,由此引发了音像业特别是流行音乐的急剧扩展,也留下了事后盗版泛滥的巨大隐患。

1996年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中国音乐著作权法保护奠定基础,它颁布后的第一例,出卖版权的作家引起了轰动。由国家版权局和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目前中国内地最早的音乐著作权音乐管理组织,是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盈利的机构,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著作权法第八号开展各项工作,此后的20年来,中国音乐著作权法获得长足发展,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音像制品的盗版,严重的制约了制作者的创造积极性,同时也使得音像出版业处于困顿状态,导致无法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链。

21世纪以来,互联网高速崛起,音像制作的数字化时代迅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均出现了传统唱片,就是我们说的CD销量急剧下滑,及数字音乐急速提升。因为数字技术和现在信息技术发展,使得音乐的复制、传播效率大大被提高,盗版也变的非常容易,这给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带来了难题。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网络、侵犯盗版的建网行动取得不错成绩,特别在网络视频领域,盗版的网站数量急剧减少,传播经营正版视频的网站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模式也逐渐形成,网站经营者和权利人都开始了有不错的收益。相比之下,网络音乐产业近年来虽有好转,但盗版问题仍十分严重,音乐人的收入十分有限。

建议政府部门在建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加大对网络音乐盗版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音乐网站的主动监管,同时加大对网络音乐产业的引导、管理和扶持力度为广大音乐人创造一个更好的创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到了2012年移动互联网音乐爆发式的增长,更使音乐业最令人瞩目。目前国内比较主流的音乐应用APP数十款,各种手机应用商,你的音乐类别多达2万到3万个,据统计这一年中只有少数移动互联网音乐经营者向唱片公司支付了不超过4000万的版税,这其中付给作者的人就更少了,就是这些钱首先是付给唱片公司的,然后唱片公司再拿很少部分给作者,如果音乐人的获得的报酬得不到保障,就没有了动力和能力创作更多、更好的音乐作品。音乐产业的发展将失去根基。

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依然存在的问题,一虽然中国音乐著作权在20多年的发展,有管理部门及其行业组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完整著作权法保护,但依然有很多问题。

互联网音乐使用收费制度虽然与2013年达成基本共识,但互联网上的免费下载现象依然严重,缴费细则与管理依然处于无须状态。

广电系统音乐使用费用刚刚有了进展,但有很多方面还没有进入实际的操作阶段。我们非常感谢以央视为首的大的国家媒体,对音乐著作权使用,首先率起付费,但是大部分媒体还没有进入这个序列。

通信领域的音乐使用费极其不合理。在推进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进展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现有的保护制度,保证已有的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到所有领域,在互联网领域加大对网络音乐盗版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音乐网站的主动监管。二,加强对现有的著作权保护组织的监督力度,保证其工作性质的非盈利性,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三,学习国际先进的著作权保护经验,提高中国音乐著作权的保护的科学化和技术水平。例如基于全国联网发布系统和版税分配系统等。四,加大对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是要提高收入分配。五,继续就基于高速发展的现代网络技术现状,就可能发生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预测性的学识探讨,并在可能的条件下形成法律预案,为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的长久打下稳重的基础。

智能终端和互联网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今天我们齐聚于此,表达各方诉求,探讨发展前景,让我们寻求合作,多方共赢,也让我们更好的对音乐权益人服务,为中国音乐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努力,谢谢各位。

 

(来源: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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